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

"觉悟问题"

觉悟问题

《Johny B.Goode》是查克•贝里(Chuck Berry)1958年的名曲,据他所说,歌中的“Johnny”多多少少就是他自己;可以肯定的是,第三小节的灵感取自妈妈对贝里音乐生涯的期望。而且,为了让我们留意到歌曲的自传性,贝里特意在主人公的名字最后加了个“e”以让人想起他出生的地方,他是在1926年10月18日出生于圣路易斯的古德大道(Goode Avenue)的。

对钢琴手强尼•强森(Johnnie Johnson )来说,这歌有另一意义,贝里承认过他“本是为强尼•强森写这首歌的,” 强森回忆,“巡演的那些日子,很多时候,当我们结束了演出之后,我就跟当地的乐团一起去酒吧...问题是,我们有个时间表得遵守,所以我不得不在演出地点和酒吧之间奔波。可当我喝完酒的时候,乐团其他人早出发了!好些时候,我不得不打电话给切斯(Leonard Chess)[1],让他们汇些钱给我,这样我才能搭公车追上他们。我会在演出开始时及时赶到,而查克会对我摇摇头,'你为什么不能乖点儿呢,强尼?跟我们待一块儿啊!'”

不过,对《Johnny B.Goode》这首歌还有一个可能的解释。1942年11月,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 (Langston Hughes)开始为《芝加哥保卫者报 》写作专栏《由此及彼》(Here to Yonder),那时候,《芝加哥保卫者报》是这个国家流通最广的三份黑人报纸之一。在专栏早期,休斯用小说的方式将专栏写成两个虚构的人物之间的对话,“一个来自劳工阶层观点守旧的黑人”和“一个经过教育的观点开明的黑人”.在两者之间,休斯可以捕捉到所有黑人对于现今社会问题的看法。起初,受过教育的黑人介绍另一位同胞时称他为“我头脑简单的朋友(My Simple Minded Friend)”,但随着专栏的进行,休斯渐渐觉得有必要充实人物的经历并建立更加真实可信的身份。这就需要给他一个名字。

开始的时候,休斯只起了一个名就了事,叫杰斯(Jess),而这个名字根本就不常用;后来,休斯打算缩减“我头脑简单的朋友”这个短语,转而采用一个更短的昵称——“辛普尔(Simple)”。这一来,辛普尔开始变得家喻户晓。而到了1950年4月休斯出版第一本《由此及彼》的专栏合集《辛普尔直言不讳》(Simple Speaks His Mind)时,辛普尔有了全名:Jess B.Simple,有时也叫Semple。

“Johnny”跟“辛普尔”之间的联系不止是他们的名字。他们还都是南方乡村的穷苦孩子,据推测,辛普尔去奥尔良的那条路易斯威尔-纳什维尔铁路,很可能就是“Johnny”坐在边上弹吉他的那条。而且,正如休斯对辛普尔所做的,贝里还在《Brown Eyed Handsome Man》,《Too Much Monkey Business》和《No Money Down》这些歌中描绘了Johnny B.Goode作为一名普通的黑人男子的经历。评论家汉斯•奥斯特罗姆 (Hans Ostrom)说休斯通过塑造辛普尔这样一个人物解构了其他非裔美国男子的典型形象。他这样不仅是在非裔美国城市劳工阶层面前举起了一面镜子,同时也击碎了白人社会所制造的“黑鬼”的假象。相似地是,贝里创造的"Johnny"既非黑人的刻板印象,也不是那些伟大的黑人领袖和思想者。他们都是很简单、普通的人,像他们的白人同胞一样有同样的梦想和恐惧。出于这样的认识,很多种族偏见才得以被打破。

《Johnny B.Goode》也有贝里为了获得更多的注意而在人种身份上所作的妥协。歌词第一节中的“a country boy named Johnny B. Goode”,贝里本来写的是“a colored boy named Johnny B. Goode”。后来,贝里在自传里回忆说,这么改是因为对于白人歌迷来说,用"colored boy"是有偏见的。

一个生活在五六十年代的黑人,能有这样的“觉悟”,再加上非同一般的音乐天赋,想不伟大都不行。

不能低估每一个龙套


不能低估每一个龙套

Claude之所以成为杀手,据他所说原因很简单,因为平日的工作根本无法负担起一套房子,所以,他去找了Moon先生。头次见面他就给Moon先 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冷静、聪明、彬彬有礼,与那些乌合之众相比显然不是一路货色。然而,光有这些还不足以打动后者,Moon先生跟他的幕后老大还要试 试他的耐心。于是,Claude在公寓里开始了两个星期的等待。如他所愿,最终,电话响了。


对于杀手这个行当,Claude有自己的哲学:“报纸上尽是一些杀夫案、杀童案之类的,这样的犯罪都是出于冲动,疯子才会这么干!那些小子杀掉加油 站的工人,只是因为他们打开收银机不够快,这是另一种疯子。两种都会被抓,因为他们从不计划,也不会计划。不过即使计划了,也没什么用。唯一安全的杀人方 式是一个陌生人杀掉另一个陌生人,没人会将受害人和凶手联系起来。那么为什么一个人会杀掉自己不认识的人?因为有人愿意给钱!这是交易,跟其他的交易没什 么两样。”所以,在干净利落地完成了几个任务之后,Claude接受幕后老大的委托,干掉了将自己领进门的Moon先生。



接下来的任务看起来跟之前的没什么区别,只是要出一趟远门,目标是一个即将出庭作证的证人。Claude一如既往地从容,直到期限快到的时候都是貌 似漫不经心,让老大派来的两个帮手急得蛋疼,但这就是Claude的一贯作风,他深知猎物出击需要等待最合适的时机。然而,当一切看似尽在掌握之时,他却 得知自己的目标是个女人,这在老大的任务说明里是没有提及的,所以他要求得到两倍的报酬。红颜祸水,这算是黑色电影的一条公式,即使彪悍如Claude, 也逃不脱这个宿命。Claude之前是杀手界的成功人士,是因为每一次行动都在自己的掌控之内,而这一次看似偶然的差错,实际上已经破坏了他的规则,规则 既被打破,不得善终自然就在情理之中。



《契约谋杀》这部片子仅用七天拍竣,大部分的场景都是在一个废弃的电影工作室里拍摄,这成就了影片的极简风格。低廉的投入并没有影响导演勒内的功力 发挥,看看理发店一幕Claude干掉目标的经过就知道了。拿剪刀,磨剃刀,站在目标身后,接下来一个画面已是Claude的手在存折上计算着存款,前后 寥寥几个镜头一气呵成,绝无半点拖沓。难怪马丁•斯科塞斯会对这部片子评价很高,视之为对自己影响最深的电影。对勒内的推崇也让马丁后来在拍摄《纽约、纽 约》时将其拉进了剪辑队伍,然而勒内没等到片子上映就撒手西去,两人的合作未遂也就成为了一桩憾事。



饰演Claude的Edwards曾在库布里克的《杀手》中演过一个吃软饭的龙套,当时只是因为他的长相颇似阿森纳当家球星法布雷加斯而留意过他。没想事隔两年,这家伙就在《契约谋杀》奉献了一出绝妙的演出。



看来,不能低估每一个龙套。







鲍勃•迪伦与《比利小子》


鲍勃•迪伦与《比利小子》


文:阿富汗奸细


迪伦(Bob Dylan)车祸之后的那些年,明显地,他开始与混乱的唱片工业以及表演舞台保持距离,逐渐安于家庭生活并且保护起自己的隐私。在1965-66年间,他还多多少少会用自己的方式同记者们见见面,但从67年到73年,迪伦除了出于发行专辑或举办演出的目的偶尔接受采访之外,基本就与外部世界绝了缘。正如他的生活不再那么喧嚣,他的歌也呈现出一种更平静的态度。从寓言式的《John Wesley Harding》到低吟浅唱的《Nashville Skyline》和《Self Portrait》,再到《New Moring》,五年之间,迪伦仅仅发行了四张专辑和几首新歌。迪伦也明白,眼下这个阶段,与任何主流电影的合作都诞生不了另一部《Eat the Doucument》,而参与一部好莱坞电影的演出,倒不失为一个更好的选择,所以,当山姆·佩金法(Sam Peckinpah)的《比利小子(Pat Garrett and Billy the Kid)》送到迪伦的手中时,他接受了。


事实上,迪伦起初只是被邀请来制作电影音乐的。当时迪伦到纽约顺道拜访他的编剧朋友鲁迪·沃利策(Rudy Wurlitzer),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后者给他看了《比利小子》的剧本。《比利小子》是沃利策在1970年的时候为米高梅公司写的,在这之前,沃利策写过一部名为《双车道柏油路》(Two Lane Blacktop)的公路电影,由蒙特·赫尔曼(Monte Hellman)执导。赫尔曼对这部特别的西部片很感兴趣,想继续拍摄它,不过鉴于《双车到柏油路》的惨淡票房,米高梅打消了他的念头,将他排除到了计划之外。接着,米高梅想让其他公司来接手这个剧本,可都没有结果,直到两年之后,剧本被重写,而佩金法也同意了为米高梅拍摄。


《比利小子》主要根据沃利策自己在新墨西哥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就,不过也参考了查尔斯·奈德(Charles Neider)1958年的那本基于帕特·迦勒特和比利小子故事的书——《亨德利·琼斯的真正死亡The Authentic Death of Hendry Jones》。跟沃利策一样,奈德也在新墨西哥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不过他将故事的背景搬到了加利福尼亚的北部,并且将主人公的名字改成了Dod Longworth(迦勒特)和Hendry Jones(比利)。而奈德也引用了一些迦勒特的书——《比利小子真实的一生(The Authentic Life of Billy, The Kid)》中的事件和对话。


沃利策着眼于比利小子从林肯郡监狱逃脱之后的最后三个月,这段生命中的最后岁月鲜为人知。在起初的剧本中,迦勒特和比利小子两个死对头直到影片的结尾才相 遇。剧本的结构松散,每个角色都演出几个场景,他们的出场都是为了最后的对决。沃利策曾在多个采访中提及,这是一部存在主义的作品。当比利决定放弃逃往墨 西哥,他选择了死亡,而迦勒特为了兑现自己追捕比利的诺言,则选择了生存。沃利策的剧本呈现了一个更贴近生活的比利小子,而非传奇故事。这个版本的比利不 再易怒,也没那么嗜血,即使面对危险都很冷静。沃利策在剧本的很多细微之处都想尽可能地更真实一些。与阿瑟·佩恩(Arthur Penn)在《左手执枪》(The Left Handed Gun)中描绘的那个比利小子不同的是,真实生活中的比利能读会写,两只手都很灵活,不过更善于使用右手(他那张著名的左手持枪照片被怀疑很可能是因为在印刷过程中放反了的缘故)。


佩金法之所以答应执导《比利小子》是因为他本人对迦勒特/比利小子的传奇故事很感兴趣,15年前,他就根据奈德的书写了一个剧本,这个剧本最后成为《独眼杰克》(One-Eyed Jacks),由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执导,那也是他一辈子当中中唯一的一次拿起导筒。白兰度颠覆了剧情,他让比利小子的角色在影片最后杀死了迦勒特的角色。佩金法拍摄《比利小子》很可能是对《独眼杰克》的回应,他想要还原自己对那些传奇故事的看法。


1972年的9-10月间,佩金法和制片人高登·卡罗尔(Gordon Carroll)还有沃利策开了几次会,商讨剧本大纲,最终决定对电影的结构作彻底的修改。佩金法打算借鉴自己多年前在《独眼杰克》中运用的叙事技巧。在 《独眼杰克》最初的剧本中,比利的葬礼出现在故事的首尾,所以佩金法用类似的手法来修改《比利小子》。沃利策的剧本开头讲述的是比利从监狱逃脱,结尾是迦 勒特在比利的葬礼之后骑马离开。佩金法借用史实设计了一个场景,迦勒特被原先雇佣他追杀比利的那帮人伏击,那是1908年,彼时迦勒特已是一个迟暮老人。 影片剩余的部分则是迦勒特记忆的闪回,讲述了他追杀比利的那些事。此外,佩金法还在电影中插了一幕1881年迦勒特在萨姆纳(Fort Sumner)堡遭遇比利,并将其抓获的戏。这跟沃利策原来剧本中两人最后才对决的设想完全不同。沃利策之后曾抱怨佩金法在两人讨论剧本大纲之前根本就没 读过他写的东西,只知道一味增加暴力和打斗场面,这毁了自己的剧本。不过他也知道,这是佩金法跟制片公司妥协的结果。


《比利小子》的主角最终选定了詹姆斯·柯本(James Coburn)和克里斯·克里斯托佛森(Kris Kristofferson),后者是个创作歌手,在片中饰演比利,他的经纪人伯特·布洛克(Bert Block)曾在1969年促成了迪伦在怀特岛音乐节的演出。布洛克怂恿迪伦也跟克里斯托弗森一样到这电影里来轧一脚,并帮他联系了制片人高登·卡罗尔,卡罗尔对迪伦的想法很感兴趣,之后有次采访中曾吹嘘他们本来是想让迪伦或者米克贾格尔(Mick Jagger)来出演比利小子的。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和卡罗尔是一样的想法,沃利策就对迪伦的参演计划并不感冒,更别提佩金法了,他基本上是不听流行音乐的。差不多感恩节的时候,迪伦 带着自己写好的歌去了墨西哥的杜兰戈(Durango)。詹姆斯·柯本回忆说:“佩金法一点儿也不熟悉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谁是鲍勃·迪伦??? 喔…对,年轻人都听他的东西,我还以为是那个叫什么什么Roger[1]的,那个唱公路之王的小子……’于是我们说‘什么?!你一定要见见迪伦!’,他说 ‘好吧!带他过来!’结果那晚我们把迪伦带来见他,大家一起吃了晚饭。差不多吃了一半的时候,他对迪伦说,‘好吧,孩子,让我们看看你会什么。你带吉他了 吧?’他们进了小房间,山姆有把摇椅,迪伦就在这把摇椅前坐了下来。只有他俩在里面,迪伦弹了他的歌。没过多久,山姆捏着个手帕,抹着眼泪走了出来,‘妈 的死孩子!他到底是谁?那孩子是谁?签了他!’”。


迪伦给他弹了《Billy》和《Goodbye Holly》,两首歌都是专门为电影写的。


最终,佩金法给了他一个名叫Alias[2] 的角色。迪伦觉得那是个虚构的人物,但事实上,Alias在历史上确有其人。据迦勒特的《比利小子真实的一生》所说,Alias不仅仅是比利普通的手下那 么简单,还是他的得力干将。迪伦在车祸之后的隐居生活使得这个角色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Alias是片中最神秘、最模糊的角色,很难将他与其他人那样 进行归类。他第一次遇见比利,是在即将绞死比利的小镇,穿着印刷工人的围裙,像是在为镇上的报纸工作。在目睹比利逃离监狱之后,Alias追随比利的团 伙,不过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他是否真的加入了他们。他没有倾向法律的任何一边,也许觉得那只是个象征,就像犯罪行为,本身无关紧要,只是背后的那个人赋予了 它意义。整部戏Alias都是个边缘角色,绝不主动参与什么,似乎更像是一个观察者,见证着自己的所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我们到最后都没有真正了解这个人。




Alias这个人物在影片中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留给了观众去定义。克里斯托弗森在电影的拍摄中告诉查特·费利普(Chet Flippo)[3]“我觉得Alias这个角色就像是《李尔王》中的傻子一样。他什么都看到了,他熟知一切,也知道将要发生的。” 戴维德·维多(David Weddle)[4]在他的书《他们敢动...就杀了他们》(If They Move…Kill’EM)中认为,这个角色是为了追随比利而放弃了记者的工作,“很可能是Alias在比利死后杜撰了那些歹徒的传奇故事” 。尼尔·辛雅德(Neil Sinyard) [5]发展了这个观点,他觉得Alias是比利的一个信徒,是他传播了比利和迦勒特的传奇故事。所以,这么说来,电影中的那些歌就不单单是迪伦为电影写的配乐那么简单,还是他对比利和迦勒特的记忆的描绘。


佩金法同意以上说法。1984年,在与莱斯大学的一些学生谈话中,他阐述了自己对于Alias的看法:他是个印刷工,为一家报纸工作。所以我觉得人们可以视之为一个作者,某种意义是那个传奇故事的资料来源。在我为迪斯尼所写的一个剧本中,我设置了一个吟游吉他手的角色,追随那些主要人物,构造了整个传奇故事。之后,阿瑟·佩恩在《左手执枪》(The Left Handed Gun)中用了一样的东西。


1957年的电影《左手执枪》由保罗·纽曼(Paul Newman)饰演比利,剧中的记者本打算记载比利的传奇故事,但当他意识到比利只是一个普通人,而非他想要创造的神话时,他向迦勒特告密,将比利的下落告诉了后者。 尽管佩金法无意受《左手执枪》的影响, 但是在两人的电影中,还是出现了某些相似的场景,尤其是比利被捕的那一段,他投降的时候双臂张开,呈十字状,俨然耶稣受难的架势。


1973年的1月,《比利小子》在墨西哥的拍摄阶段行将结束,迪伦去了墨西哥城,找了克里斯托弗森还有一些当地乐手一起录制电影的原声音乐。迪伦始终得不到主题曲《Billy》令人满意的效果,所以只好尽量简化编曲,到了最后,只剩下贝司手来伴奏。这次录音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搞出了一堆素材,光在电影里就用了三个版本的《Billy》。在此之后,迪伦又回到加利福尼亚的伯班克录了一次音。随行的杰瑞·菲尔丁(Jerry Fielding)是佩金法原本找来给电影做配乐的,他在电影配乐方面很有经验,但对流行音乐所持的态度则很保守。“我安排了两次录音”菲尔丁 回忆,“Dylan已经有了首名为《Billy》的歌,他尝试了很多个版本,打算在电影里随机演唱。而我只能录下他的歌并听写出来,因为他一首都没写下来。同时,我让他至少再写一首曲子,因为不能指望靠一首歌就搞定整部电影。之后,他在第二次录音的时候带来一首《Knockin' On Heaven's Door》,每个人都觉得很好听,但我觉得,那是团狗屎。”菲尔丁在这之后退出了工作。



“那是个大清早,”鼓手吉姆·凯尔特纳 (Jim Keltner)回忆录制《Knockin' On Heaven's Door》的情景,“我记得录音是早上十点,这次一切都有条不紊,什么差错都没发生,风琴手罗杰·麦魁恩(Roger McGuinn)弹了吉他。这首歌是为片中斯利姆·皮肯斯 (Slim Pickens)垂死的一幕配的,那次是我第一次在演奏的时候流泪,那是鲍勃的声音、音乐本身、银幕上的所见综合在一起的化学作用。录音棚的墙上挂着巨大的银幕,在我们演奏的时候放着电影,我哭了一整场。”



在伯班克的录音尽管比在墨西哥城要放松和舒服了许多,但整个过程还是刺激了迪伦。他一度告诉制片人高登·卡罗尔“这是我最后一次为别人做电影配乐,我说到做到”。尽管之后迪伦还制作了一些自己的电影,并且为其他电影原声贡献了歌曲,但他的确再也没有独自制作一部电影的配乐。




《比利小子》最终在1973年的5月发行,但在1月底结束拍摄之后,佩金法逐渐丧失了对电影的剪辑权。有种说法是,米高梅的头头詹姆斯·奥布里(James Aubrey)之所以急于发行电影,是因为公司准备在拉斯维加斯建造米高梅赌场饭店,他们希望电影能够赢利,以使公司的账面好看一些,不然的话,佩金法将有更多的时间去剪辑电影。不管是否属实,这只是奥布里为这位导演在拍片过程中设置的诸多障碍之一,佩金法与电影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这早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5月的时候,院线收到的是时长106分钟的版本,这是佩金法与奥布里和他的剪刀手们讨价还价的结果。


电影上映之后得到的评价褒贬不一,票房惨淡。迪伦在片中咕咕哝哝说话的表演也被人们诟病,尽管主演比利的克里斯托弗森维护迪伦,说那是出于保持Alias神秘感的目的,但这个说法连佩金法都觉得有点儿牵强。时过境迁,《比利小子》在1988年发行了导演剪辑版,2005年又发行了特别版,收录了诸多删节片段。佩金法和影片都获得了应有的口碑。《比利小子》被视为最好的西部片之一,不少人认为它是佩金法除《日落黄沙》(The Wild Bunch)之外最好的作品。而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不可饶恕》(Unforgiven)于90年代上映的时候,《电影评论》杂志更是称其为自《比利小子》之后第一部伟大的西部片,这在另一方面给予了前者应有的尊重。


对迪伦来说,拍摄《比利小子》的经历不算愉快。而他的电影原声碟也招来一些苛刻的评论家的恶评,甚者如乔·兰道(Jon Landau),他在《滚石》杂志里说迪伦这张新专辑让人感得外行和尴尬,这位六十年代最伟大的白人摇滚乐手进入七十年代就变得失去意义,他无法理解迪伦早期的成就与现在这些玩意儿之间的差距。其实不难想象,距离迪伦上一张专辑《New Morning》已经过去了三年时间,这些评论家们期望的是迪伦式的现代诗歌,没想到等到的却是一张原声专辑,他们根本就没从电影原声的角度去评价它的好坏。即便如此,迪伦依然收获了他的又一首热门单曲——《Knockin' On Heaven's Door》[6]


见证了佩金法与米高梅的斗争之后,迪伦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之间也出现了问题,公司对迪伦这些年的低调失去了耐心,除了制作人克莱夫·戴维斯(Clive Davis),后者一直都是迪伦的支持者,但最终他成了集团利益的牺牲者,被开除出了公司。然而,《Knockin' On Heaven's Door》再一次证明迪伦的经久价值,公司的高层只得将迪伦请回了谈判桌来商议他的新合同。


经历了这一切,本就对纽约生厌的迪伦坚定了离开的想法,他去了更阳光的加州,一段新的旅程开始了...(完)


注:


1.Roger Miller,1965年创作了一首获得格莱美最佳乡 村歌曲的《King Of the Road》,之后被无数人翻唱。有意思的是,同一年,另一位乡村歌手Jody Miller戏谑式地回应了一首《Queen of the House》,采用了Miller的音乐,将歌词给改了。


2.Alias本意是”别名、化名”的意思。所以电影中出现了有意思的 一幕,一个赏金猎人问迪伦叫什么名字,回答“Alias(化名)”,前者又问 “什么化名?”,迪伦无奈回答“随便什么化名”。之后另一个人建议大家就管迪伦叫“化名”算了。而这一幕事实上又是修改了沃利策的剧本,在原剧本 中,Alias是个结巴,在剧本另外一个被删的场景中,比利也问过Alias的来头,结果也因为他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好作罢。


3.查特·费利普(Chet Flippo),摇滚乐传记作 家,曾出版《On the Road With the Rolling Stones: 20 Years of Lipstick, Handcuffs and Chemicals》、《Yesterday: The Unauthorized Biography of Paul McCartney》、《Graceland: The Living Legacy of Elvis Presley》等书。


4.戴维德·维多(David Weddle),电视制片 人, 作家。《他们敢动…就杀了他们》(If They Move…Kill’EM)是他在佩金法死 后,根据他的拍摄档案以及一些书信撰写的传记,于1994年出版。


5.尼尔·辛雅德(Neil Sinyard),英国赫尔城大学的讲师,曾出版 《Graham Greene》、《British Cinema in the 1950’s》。


6.《Knockin’ On Heaven’s Door》后来成为一首反战歌曲,被Eric Clapton、Guns N’ Roses等无数人重新演绎。